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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30 年上字第 1955 號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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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30 年上字第 1955 號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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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第 549 條
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
當事人之一方,於不利於他方之時期終止契約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因非可歸責於該當事人之事由,致不得不終止契約者,不在此限。
第 1152 條
前條公同共有之遺產,得由繼承人中互推一人管理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