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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4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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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69 年台上字第 1848 號
民事訴訟法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 EN
言詞辯論,應於上訴聲明之範圍內為之。
當事人應陳述第一審言詞辯論之要領。但審判長得令書記官朗讀第一審判決、筆錄或其他卷內文書代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