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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20 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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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45 年台上字第 1619 號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