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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19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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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66 年台上字第 1091 號
破產法 (民國 107 年 06 月 13 日 )
對於破產債權之加入或其數額有異議者,應於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終結前提出之。但其異議之原因知悉在後者,不在此限。
前項爭議,由法院裁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