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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2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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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94 號
律師法 (民國 112 年 06 月 09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律師應砥礪品德、維護信譽、遵守律師倫理規範、精研法令及法律事務。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