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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6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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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798 號
財團法人附設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其財務及會計,均應獨立。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應建立會計制度,年度決算金額在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者,應由會計師簽證。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