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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7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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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767 號
醫療法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 ) EN
醫療機構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告知其病情、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