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5 13:53
:::

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76 號
中華民國憲法 (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 ) EN
國民大會依本憲法之規定,代表全國國民行使政權。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