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9/20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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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釋字第 697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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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字號:
釋字第 697 號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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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條
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