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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9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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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676 號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民國 111 年 12 月 19 日 ) EN
保險對象有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五條或前條所定情形,應即通知投保單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