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13 07:14
:::

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59 號
銀行法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 ) EN
借款人所提質物或抵押物之放款值,由銀行根據其時值、折舊率及銷售性,覈實決定。
中央銀行因調節信用,於必要時得選擇若干種類之質物或抵押物,規定其最高放款率。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