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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釋字第 491 號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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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491 號
行政程序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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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2 條
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前,除已依第三十九條規定,通知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或決定舉行聽證者外,應給予該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但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