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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7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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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483 號
公務人員保障法 (民國 111 年 06 月 22 日 ) EN
公務人員之長官或主管對於公務人員不得作違法之工作指派,亦不得以強暴脅迫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公務人員為非法之行為。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