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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21 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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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442 號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民國 112 年 06 月 09 日 ) EN
意圖妨害或擾亂投票、開票而抑留、毀壞、隱匿、調換或奪取投票匭、選舉票、罷免票、選舉人名冊、投票報告表、開票報告表、開票統計或圈選工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