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9 14:42
:::

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435 號
中華民國憲法 (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 ) EN
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