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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22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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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22 號
中華民國憲法 (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 ) EN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監察委員不得兼任其他公職或執行業務。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