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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18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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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129 號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112 年 12 月 27 日 ) EN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