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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7/05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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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37 年判字第 29 號
土地法 (民國 111 年 06 月 22 日 ) EN
依前條審查結果,認為有瑕疵而被駁回者,得向該管司法機關訴請確認其權利,如經裁判確認,得依裁判再行聲請登記。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