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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7/05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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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42 年判字第 16 號
行政訴訟法 (民國 111 年 06 月 22 日 ) EN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至第三十八條之規定,於本節準用之。
前二條規定於行政法院之司法事務官、書記官及通譯準用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