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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7/05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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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33 年非字第 19 號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113 年 06 月 24 日 ) EN
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五十一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