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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6/30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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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26 年渝上字第 1329 號
刑事訴訟法 (民國 112 年 12 月 27 日 ) EN
法院認為應科拘役、罰金或應諭知免刑或無罪之案件,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者,得不待其陳述逕行判決。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