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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6/02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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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69 年台非字第 127 號
兵役法 (民國 112 年 05 月 03 日 ) EN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服兵役,稱為禁役:
一、曾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者。
二、執行有期徒刑在監合計滿三年者。
經裁定感訓處分者,其感訓處分期間應計入前項第二款期間。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