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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7/07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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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22 年上字第 4229 號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113 年 06 月 24 日 ) EN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