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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29 年上字第 3120 號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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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29 年上字第 3120 號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112 年 12 月 27 日 )
EN
第 291 條
未受懷胎婦女之囑託或未得其承諾,而使之墮胎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婦女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