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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6/02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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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28 年渝上字第 684 號
民事訴訟法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 EN
文書之真偽,得依核對筆跡或印跡證之。
法院得命當事人或第三人提出可供核對之文書。
核對筆跡或印跡,適用關於勘驗之規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