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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6/17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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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43 年台抗字第 90 號
民事訴訟法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 EN
供擔保之提存物或保證書,除得由當事人約定變換外,法院得依供擔保人之聲請,以裁定許其變換。
關於前項聲請之裁定,得為抗告,抗告中應停止執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