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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87 年台上字第 1205 號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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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87 年台上字第 1205 號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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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第 101 條
因條件成就而受不利益之當事人,如以不正當行為阻其條件之成就者,視為條件已成就。
因條件成就而受利益之當事人,如以不正當行為促其條件之成就者,視為條件不成就。
第 315 條
清償期,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或得依債之性質或其他情形決定者外,債權人得隨時請求清償,債務人亦得隨時為清償。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