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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6/18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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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18 年上字第 2690 號
民事訴訟法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 EN
訴訟程序當然或裁定停止間,法院及當事人不得為關於本案之訴訟行為。但於言詞辯論終結後當然停止者,本於其辯論之裁判得宣示之。
訴訟程序當然或裁定停止者,期間停止進行;自停止終竣時起,其期間更始進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