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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6/02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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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19 年上字第 1677 號
民事訴訟法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 EN
被告於言詞辯論終結前,得在本訴繫屬之法院,對於原告及就訴訟標的必須合一確定之人提起反訴。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