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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釋字第 743 號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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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743 號
監察法施行細則
(民國 111 年 03 月 0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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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1 條
行政院或其所屬各機關對於糾正案,未依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答覆者,除依前條規定辦理外,如有藉故敷衍、推責、延宕,或不為適當之改善與處置,或經質問後仍未切實改善,或改善後就同一性質之事件仍一再發生相同、類似違失情事者,經調查屬實,對該主管長官,得逕依本法第六條或第十九條之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