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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釋字第 139 號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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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139 號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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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第 762 條
同一物之所有權及其他物權,歸屬於一人者,其他物權因混同而消滅。但其他物權之存續,於所有人或第三人有法律上之利益者,不在此限。
第 880 條
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其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如抵押權人,於消滅時效完成後,五年間不實行其抵押權者,其抵押權消滅。
第 882 條
地上權、農育權及典權,均得為抵押權之標的物。
第 918 條
出典人設定典權後,得將典物讓與他人。但典權不因此而受影響。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