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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農藥工廠設廠標準
本標準依農藥管理法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農藥管理法 (民國 107 年 05 月 23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農藥生產業者應設符合農藥工廠設廠標準之工廠,並依有關法規辦理工廠登記。
前項工廠設廠之廠房、倉庫、生產設備、檢驗設備、污染防治設備、安全衛生設施與專任技術人員之資格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經濟部、勞動部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