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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組織條例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本局設主計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少將或上校,依法辦理本局歲計、會
計及統計事項,並得視業務需要分科辦事;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
所定員額內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