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01 07:26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文官學院組織法
EN
法規類別:
考試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學院置院長一人,由保訓會主任委員兼任;副院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