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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爆竹煙火製造業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71 年 04 月 2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5 月 12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二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 2 字第 0940024
270 號令發布廢止
歷史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十二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0)台勞安二字第 0
060418 號令修正發布第 3、32、46 條條文;並刪除第 7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九月十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8)台勞安二字第 0
040251 號令、經濟部(88)經工字第 88260907 號令、內政部(88)
台內消字第 8871824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44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4)台勞安三字
第 142151 號令、經濟部(84)經工字第 84261698 號令、內政部(84
)台內消字第 8483157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46 條
     
2.中華民國八十年七月十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0)台勞安二字第 166
01 號令修正發布
     
1.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內政部(71)台內勞字第 8248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5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