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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藥品生體可用率及生體相等性試驗作業準則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8 年 04 月 0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4 月 27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5.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二十七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 1121401768
號令修正發布第 8、14 條條文;刪除第 7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一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 1091405086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21 條條文
(原名稱:藥品生體可用率及生體相等性試驗準則;新名稱:藥品生體
可用率及生體相等性試驗作業準則)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六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 1031414366 號令
修正發布第 9、11~14、17、18、26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
日施行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食字第 101141077
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5、17、2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二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藥字第 0980316265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2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