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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優良氣象從業人員獎勵表揚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9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07 月 29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氣象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二十九日交通部交航(一)字第 098008504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2982 號公告
第 2 條、第 3 條、第 4 條、第 5 條、第 6 條所列屬「交通部
中央氣象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五日起改由「交通部中
央氣象署」管轄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一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 093B000072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