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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85 年 09 月 2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1 月 1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十二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資源字第 106
4303183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6 條;除第 8 條第 1 項自修正發布
之日起十五個月後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三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法字第 0960510
573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5、9、11、13、16~20、24、28、29、33、
35、39、42、43、46、47、50~52 條條文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十一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資字第 0960505
347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7、8、11、14~17、20、21、24、30、4
3、49 條條文;並刪除第 37、44 條條文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十三日交通部交郵發字第 093B000037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5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十一日交通部(89)交郵發字第 8959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4、16、20、21、27、29 ;原第九章章名遞改為第八章章
名;原第 56~61 條條文遞改為 54~59 條條文;並增訂第 53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九月二十日交通部(85)交郵發字第 08538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61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