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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7 月 07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數位發展部 > 數位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七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302102450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3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10184307 號公
告第 3 條第 1 款所列屬「經濟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一年八月
二十七日起改由「數位發展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