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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89 年 08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11 月 1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5.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字第 1
090201177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 條條文;增訂第 12-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二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字第 1000
048972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二十二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096
00205500 號令修正發布第 1、5、6、9、14 條條文;刪除第 11 條條
文;除第 6 條第 4 項自九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二十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1)工程企字第
91005706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6、11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9)工程企字
第 8902512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