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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律師聘僱外國人從事助理或顧問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4 年 07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1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十一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904519470 號令、
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90013893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1、6、7、9、
13、15、16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七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0930804386 號令、行政院
勞工委員會勞職規字第 0940501677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18 條;並
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24618 號公告
第 13 條、第 16 條所列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
零三年二月十七日起改由「勞動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