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4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9 月 1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九月十二日文化部文授資局蹟字第 108300889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11、19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文化部文授資局綜字第 1063007888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八日文化部文資局蹟字第 10120055579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壹字第 09421
30854-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