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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幼兒保育相關學程及科認定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09 月 1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7 月 25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二十五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7011004
0B 號令修正發布第 1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三十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70039133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高級中等學校幼兒保育科及相關學程認定標準;新名稱:高
級中等學校幼兒保育相關學程及科認定標準)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十四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166903C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3 條;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