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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49 年 12 月 2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2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7.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二十二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 1121043735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3、5~13、16、36、37、45 條條文;並自一百十二年
度施行
歷史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 0970020981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7、8、11、16、19、21、25、30、32、35、36、38 條條文
;並刪除第 34、39~42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22318 號公告第
3 條第 2 項所列屬「行政院主計處」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一年二月
六日起改由「行政院主計總處」管轄
     
5.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一月一日行政院(84)台財字第 38803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3、17、18、19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四月十日行政院(74)台財字第 6159 號令修正發布
第 1、2、5、7、8、11、13、16、23、24、30~32、36、38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二月八日行政院(64)台經字第 1152 號令修正發布
     
2.中華民國五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行政院(52)台經字第 1897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30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四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49)台經字第 7224 號令訂
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