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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國土測繪成果資料收費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99 年 06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05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6.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五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 1110267000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3 條第 1 項第 3 款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農林航空測量所」之
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農業部林業及
自然保育署」、「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航測及遙測分署」管轄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7953 號公告
第 3 條第 1 項第 2 款所列屬「內政部營建署」之權責事項,自一
百十二年九月二十日起改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管轄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一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 1070404603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3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二十六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 1051306149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 條附表二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 1031301796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及第 2 條條文附表三、四、七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二十七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 1010136497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3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七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 0990110844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