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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02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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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會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7 條
農會解散時,應由主管機關指派清算人。清算人有代表農會執行清算事務之權。
農會受破產宣告時,信用部之存款人就信用部之資產有優先受償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