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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69-12 條
從屬公司為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者,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造具其與控制公司間之關係報告書,載明相互間之法律行為、資金往來及損益情形。
控制公司為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者,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編製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表。
前二項書表之編製準則,由證券主管機關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