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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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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9 條
田地目土地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勘定為永久性單季田。
一、土地因受自然環境限制、水量不足、氣候寒冷或水量過多時,每年必有一期不產稻穀或小麥者。
二、屬於灌溉區域內土地,每年必有固定一期無給水灌溉,不產稻穀或小麥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