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9/28 19:12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經廢止登記、停止執業或自請停業之冷凍空調業,自處分或通知送達之次日起,不得再行冷凍空調業務。但已開始施工而未完成之工程,中央主管機關得准其繼續施工至竣工為止。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