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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監獄組織通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法務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監獄隸屬法務部,其設置地點及管轄,由法務部定之。
大法官解釋(舊制)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